人類異於畜牲,最顯著的是「穿衣」。「衣」為人類文化的一部份。「衣」的意義有三:一者護體,二者彰身,三者識別。所謂「護體」,乃出於自然的需要,如冬天為禦寒,暑天為蔽日。所謂「彰身」,就屬於社會性質和文化意識了,它必含有舒適美觀等成份在內。謂「識別」,那就更是文化象徵,包括職業、品級等,如制服之類,學生有校服,軍人有軍服等等。佛教出家人的服裝,也是基於這個原理而產生的。
人類服裝,旣然基於自然需要,文化的象徵,社會性質和文化意識。那麼因地區的自然環境不同,需要的程度自然不同,例如寒帶嚴寒,非重裘不能護體;熱帶炎熱,則輕紗薄布一方,已可蔽日。此外,各國民族的文化,都具有其個別的特質,例如中國民重含蓄,西方民族重暴露;故印度人以披裹美,中國人以縫綴為尚:騎馬的民族早着褲,坐車乘轎的民族,先有裙。又因時代演變,社會由簡趨繁,服裝亦因時代的需要,不得不適應變遷。準此而論,任何模式的服裝,都不能視為絕對不變的真理。佛教出家人的服裝亦不能例外。
佛敎主釋迦牟尼佛,生於印度。他的服裝,自然是古印度式的,及至他成佛得道,組織僧團,為了使人對僧眾有所識別,隨卽規定壞色割截。又因為印度天氣炎熱,無需多衣,於是制定「三衣」之制。所謂「三衣」,卽一條裙子,一件上衣(這兩種為常服),另有一件大衣為禮服。它們的式樣,並未離開印度衣著的範疇。
佛教正式傳到中國,當在東漢時代,那時中國文化已形成一定模式,稱為「衣冠上邦」那時如果叫中國人脫掉中國衣服,繫上裙子,披上袈裟做個印度的比丘,怕是沒有人肯為。再加上長安一帶冬天零下二十度左右的嚴寒,如何能行。不但中國人不能,就是眾胡僧,也不能不穿上漢服,外加袈裟。於是就產生了一個起於何時已無從考證的權宜辦法,那就是在中國常服的衣襟上繡上戒綫,以為出家人足以識別的常服,有事(如聽經、禮讚)時則外加袈裟。
佛教從中國再傳到韓國及日本。今天韓國、日本各自有不同的僧衣款式。我們能說他們都不如法嗎?不能!絕對不能。因為服裝非「常住法」,可因時地制宜而有所差別的。不過,我們以為佛教徒,對僧服問題可循如下二途:一者隨其自然發展,各民族保持獨特風格。二者在世界僧伽大會提出議決,統一規定,庶幾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