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工商日報有介紹西方國家有關輪迴轉生的報導,據說是因為台灣一位女孩記得前生的事(本人未見報紙,讀來信如此說)引起幾位佛徒和不信佛教的青年朋友們寫信來問這個問題。由於各人的程度不同,所問的也自紛岐,諸如人死了,轉生的那個主體是物質呢?還是精神?旣然轉生,為甚麼我們不記得前生的事呢?我們只見到人生人、畜生生畜,從未見過其他四道,佛教說六道輪迴如何證明呢?旣然輪迴以後就不記得前生的事,那麼我死了,輪迴到何處,與我有甚麼關係呢?除了分別予以解答函覆以外,我想藉此作一次總的解說。
一、輪迴學說的科學說
在物理學上有個定律,一個是「物質不滅」定律,另一個是「能量不滅」定律,並且物質和能量夠互變(輪迴)。佛教告訢我們,人的構成要素是「色」(物質)和「受,想、行、識」(精神作用)五種。生理學家用放射性同位素來研究人體組織,知道在一年之中,一個人身上的物質有百分之九十八要更換(新陳代謝作用——生理上的輪迴)。受,想、行、識,所得經驗結論(阿賴耶識),生物學家說是儲藏在腦細胞的蛋白質的分子中,但是腦細胞的蛋白質分子,在一兩天內就要新陳代謝一次,可是我們的記憶却能回溯到幾十年以前,那末現前的蛋白質子將要謝去時,用甚麼方法把自己所保存的記憶傳遞給後期的蛋白質分子呢?雖然現在還沒有得到確切的答案,但科學家們同意,可能是用電能的方式傳遞記憶。質此而論,記憶旣然可以儲存在電能中,那末儲存業力(受、想、行、識所得成果)的賴耶識性,何以不能停留在充滿電能的空間呢?其實這只是不得已的藉科學理論說明罷了。
二、人的業力
人類(有情眾生)由於受、想、行、識的能,對外界的事物產生愛憎貪拒的作用,這些作用的主體,就是我們通常所自以為的「我」。自我意識越重,越受外界事物的影響,不停向外追求,造作了善善惡惡事件,每一個事件在自己的「識性」留下了一個潛藏記憶。一旦色身老壞,四大分散,受、想、行、識停止活動,只剩造作的事件(業)的記憶,隨着電能漂盪,以「業」為「因」遇和合的「緣」而再生,就是輪迴轉世了。至於輪迴主體,是物質是精神的問題,答案是藉物質(電能)而存在的精神力量。
三、為甚麽我們都不記得前世的事呢?
前面說過,「受、想、行、識」是藉外境(事物)而有作用,也因此而有自我觀念。當轉生另一個體時,從受胎坐胎到出生成長,又是一番新的環境,環境事物所給的壓力,應接不暇,故使潛在記憶無法活動,當然也有例外,例如,所謂神童之類。或者靜坐入定,或被催眠,當排除了現實環境壓力的時候,能顯現記憶。再有就是菩薩轉世,一開始就不是被業力所使,而以自己的意志轉世,所以他會記得。心理學家證明潛意的力量比現實意識力量強大(因為它是累世的積累)。所以蘇聯科學家創睡眠療法及催眠學習法,都是排除現實環境事物的壓力。心理學家又說:「潛意識後面有個自我(阿賴耶識),而且自我的深處有個「超自我」(如來藏)。」
四、結論
六道輪迴,是佛以佛眼所看到的事實,我們僅假借科學的理論比量得知一小部份。並不因為不信佛教就不輪迴,也不因為不想輪迴就不輪迴,當然佛教有一套週密詳盡的可使不輪迴的方法,因不是本文範圍,在此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