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1日 星期六

試述禪修(止觀)與日常生活之關係 (學員: 陳志榮)

禪修止觀是佛教修行者悟道、入道的主要方法。

「止」指一種平靜、清楚、無念無想而不會受到攪亂的寂靜心靈狀態;能給心更大的洞識力,是修觀所不可或缺的。「止」可使心從雜染和內在的障礙中解脫。

「觀」指對存在的一切物質或精神現象,以無常、苦、空和無我等來觀察事物的本性真實差別,以智慧觀察一切真理。「觀」可使修行者入聖流並解脫成佛。

在戒定慧三學之中,「止」屬於定學的領域,「觀」則為慧學所概括。

在日常生活中,禪修可以慢慢地訓練我們的心時常保持正念,例如當我們的心在生起貪欲、瞋恚、愚癡之前便覺察得到,會馬上把這些不善的念頭熄滅。這樣身、口、意三業便得以清淨。禪修還可以慢慢地培育出慈、悲、喜、捨的四種內心,讓內心保持著一種善意態度,以這樣的態度對待自己、別人甚至一切眾生。

這份善意的心境如能在禪修以外的時間保持,與別人交往時也會不經意地把這善意流露出來,很自然地對方也會以帶有善意的行為來回應,這樣的相處便充滿和諧、愉快。

佛學老師經常告訴我們,可以經常利用零散的時間來修念佛法。例如念出入息,或念佛號,一天數次,每次只需要一分鐘,久而久之,我們的信願心也會越來越堅固。尤其是當我們感到有憤怒之心時,更可以讓我們有先停一停,給自己時間思考的能力。

禪修的好處,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讓我們學會善待自己,更學懂原諒別人。要是所有人都能以慈、悲、喜、捨的心態待人處事,這世界一定變得很美好。

為何要發菩提心及如何實踐 (學員: 陳志榮)

什麼叫菩提心?菩提,就是覺悟。菩提心,即自覺覺他的心,自利利人的心;即是「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大願心。菩提心,就是追求無上正覺的誓願。

大乘佛法修行的開始,首先着重發菩提心,而發菩提心的基礎,就必須具備慈、悲、喜、捨四無量心:

(1) 慈無量心: 就是無限的仁愛心,能幫助他人,使人獲得無瞋的快樂。

(2) 悲無量心: 就是無限的同情心,不但同情,而且付諸行動來解除有情的苦惱。

(3) 喜無量心: 就是對一切有情有和諧親切的感情,對一切正法,善行, 有情及有德之士,生起歡喜信受之心,以利樂有情。

(4) 捨無量心: 就是能夠對一切有情保持情感與理智平衡,無執着的平等心。

發了菩提心,我們就要實踐菩提心,如何去實踐呢?發菩提心是要度眾生,幫助眾生離苦得樂。弘法利生就是最好的實踐,用佛法來幫助眾生離苦得樂。實踐一切自利利他的菩薩行,不出六度、四攝的範圍。

六度:

(1) 布施:以自己所有與別人分享,施與別人。有財施、法施、無畏施三種。

(2) 持戒:止惡行善,是持戒的目的。持戒能夠對治煩惱,止煩惱因 (貪瞋痴),斷煩惱果。

(3) 忍辱:是指內心能忍受外來的侮辱及惱害而不生恚恨。

(4) 精進:是向純善方面求進益,能夠不斷地實踐無量善法,利樂一切有情。

(5) 禪定:作用是對治散亂心,使心意集中,妄念停息,引發清淨的智慧。

(6) 般若:是專指超越一般世俗經驗的、不與煩惱連結﹙無漏﹚的、殊勝的智慧。有能夠辨別是非、抉擇邪正,具有決定裁斷,去除疑惑的功能。

總括來說,六度中的持戒、禪定、智慧,即是戒、定、慧三無漏學,其餘布施等三度,能夠增長善行,饒益有情。

四攝:

六度是自利利他的主要修行方式,四攝則是純粹利他的菩薩行為。「攝」是以四種善巧的方法,引導、攝受一切有情,先令他們生起親近、親切的感受,然後再引導他們信受正法,所以四攝是弘法利生的高度技巧。

(1) 布施:包括財施和法施。

(2) 愛語:就是能令有情歡喜、欣悅的言詞,加以慰喻勉勵,宣示正確的道理,引導有情邁向聖道。

(3) 利行:能以種種方便善巧,饒益有情,使他們獲得現時以至將來的利益。

(4) 同事:與受攝化的對象處於同一環境,使彼此充分溝通瞭解、互相信任,與攝化的對象一起修行,作他們的榜樣,增加他們的信念。

我們學佛,要發菩提心,這樣才能擴大心量,消除業障,增長福慧,往生淨土,成佛度眾生。我們都是凡夫,發心可以由小到大,由近及遠,從自己的親屬、朋友再擴大到眾生。

甚麼是判別佛家義理的標率及學佛應有的態度 (學員: 陳志榮)

佛教經典浩瀚,經過久遠的流傳,又經過長期的演進、不同區域的流佈,佛教的典籍中或許存有並非出自佛陀的論說或不合乎佛教基本原則的思想。

佛家以「三量」為判定知識真偽之標準 :

「現量」就是對事理直接的觀察與體會。

「比量」是以已知的事理推度未知或未被承認的事理。

「聖教量」是以聖賢所說的不違反正理的言教作為依據。 但如果「以理為宗」的角度去衡量,凡是合乎正理的,不需一定出自佛說,亦與佛法無異。

而衡量「聖教量」的正理,是用「三法印」或「一實相印」。

「三法印」是鑒定佛法的基本原則。一切之小乘經,以三法印印之,證其為佛說 :

一、諸行無常印,即一切由因緣和合造作而成的事事物物,念念生滅而無常也。

二、諸法無我印,言一切有為無為諸法中無有「我」之實體。即宇宙的一切現象及本體都不是永恆存在而獨立不變的個體 (我) 。

三、涅槃寂靜印,言涅槃之法。一切眾生不知生死之苦,而起惑造業,流轉三界,故佛說涅槃之法,以出離生死之苦,得寂滅涅槃。

凡合乎這三項基本原則的,便是佛法的正義,否則,便不是佛法。  

大乘經以「一實相印」印之,證其為大乘之了義教。 「一實相印」即是以佛陀宣說所證諸法實相 (宇宙的本體、最終極的真理) 的妙理作為大乘唯一的法印。若無實相印,即是魔說。

「四依四不依」是學佛應有的態度,亦是修學佛法所可依據的準繩,修行佛法的四種原則。即依法不依人、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

(1)依法不依人︰指以所說的教法合乎佛道與否為準則,而不執著說法者之好壞。

(2)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指依憑說明佛性意義明顯的經典,而不依憑文義隱密的經典。

(3)依義不依語︰指留心於教說的涵義,而不執著表面上的語言、文句。

(4)依智不依識︰指依佛教的正觀之正智,而不依世俗的妄識。

對佛理的研求,必先具備正確的態度,須循序漸進,對佛法的基本精神及原則能夠明確地認知,這樣才能收事半功倍的效果。

還有,幾乎所有的宗教都是建立在「信」(甚或盲信)上的。但是在佛教裡,重點卻在「見」、知與瞭解上,而不在信(盲信)上。解脫全賴個人對真理努力的自覺,而不是因為順從神的意旨,行為端正,因此靠神或其他外力的恩典,而得到解脫以為酬傭。佛法是信智相成的,決不說信了就可以得救。我們必須認清人生的苦迫性,苦痛的原因,這才能從消除苦痛的原因中,體驗真理,而得到解脫,不再受無限生死的苦迫。

此外,學佛其中一樣要深信的是因果,但要避免錯誤地認為,現在作壞事,只要以後作善事來彌補,就可以抵銷。這是錯亂因果,是錯誤的知見。修行人要斷惡因、惡緣;修善因、善緣。如此才能積功累德,破迷開悟,轉凡成聖。

我們的言行,以至後來的造業,都是由心識牽動,所以學佛主要在於修心。有善良的心,就會帶出善行;有安定安靜的心,就希望最後可以將所有的煩惱滅除。所以學佛念經,不是求取即時的褔報,而目的是在於修心。

試述佛教說「五蘊」的目的及其與「無我」之關係 (學員: 陳志榮)

佛陀為了向世人解說緣起無我的生命,把“我"分析成五蘊,好讓世人能了解到五蘊無我的真實狀況,而得離痛苦。

蘊,是積聚義,即同類相聚。佛歸納有情的蘊素為五聚,即五蘊──色、受、想、行、識。 色蘊指物質身體;受蘊,想蘊,行蘊是精神活動;識蘊是辨識的能力。

色蘊:色蘊即人的物質身體。因為色身是因緣和合而有,所以有成住的生起,也有壞空的消散,雖佔有空間,卻沒有不變的實體。色蘊包括了六根中的眼、耳、鼻、舌、身五根,以及五根所緣的色、聲、香、味、觸五境。

受蘊:受的定義是“領納"。受蘊即六根對六境的領略和受納;是六根客觀的感覺作用,例如喜愛、不喜愛和平淡的感受。

想蘊:想的定義是“取像"。想蘊即當六根攀緣六境時,心攝取境相而現為心像的作用。由此表像作用,構成概念,進而為這等概念安立種種名號和語言乃至抽象的理念,例如青、黃、美醜、多少、善惡等。

行蘊:行的定義是“造作",主要是精神意志的活動。行蘊即眾生對境生心,經內心的審思、判斷,繼而出以動身、發語而成行為。此等行為是能引生業力與果報的。

識蘊:識的定義是明了識別。識蘊是精神活動的主體;包括眼、耳、鼻、舌、身、意六種識,亦即眾生對景象認知的功能;也就是對事物存在及心理活動的察覺。換言之,識蘊有能覺察的作用,前四蘊(色蘊、受蘊、想蘊、行蘊)是被覺察的對象。

五蘊和合,是指人的精神和物質身體互相依存而成為一和合體,假稱為“人"或“我"。 佛教說︰「諸法從緣生,諸法從緣滅」,宇宙萬有都是由種種條件湊合一起才能成立,我們的身體也一樣。

「無我」,意指世間沒有不須依賴眾緣而能獨立存在、永恆不變的個體或實體。五蘊是無常的,所以五蘊是無我的。佛陀為了令世人明白,以五蘊的分析來指出:“我"不外是五蘊和合而生,離此五蘊亦無其他靈魂、元神等物體可稱為“真我"。況且,五蘊本身都是從因緣生,相依而有,根本無法確立一樣獨立自存的東西,所以說“我"是“不一"。同時,即使我們努力嘗試達致不老不死,五蘊和合的“我"還是會隨因緣變化和時間遷流而老死,所以說“我"是“不常"。再者,“我"既從因緣而生,就必然依循因緣變化而變化,不能作主而強求不變、不老、不死,所以說“我"是“不能主宰"的。因為“不一"、“不常"、“不能主宰"的事實,所以佛陀指出“五蘊無我"。

人們錯誤地把這個由不斷改變的物質因素和精神因素所構成的「假我」看成是「我」,未能洞悉其不一、不常、不能主宰的性質,便產生「自我」和「我的」等概念。皆因有“我",便生起人我是非和自私的執著,繼而對外境生起瞋愛之心。有了瞋愛之心,我們便會對喜愛的境像追求和保護,而對瞋恨的境況遠離乃至破壞。在這個時候,人便無奈地受著外在環境的牽纏和束縛。同樣地,眾生亦是因有“我"而生起“我執"和“偏見",生「惑」造「業」,受無量劫生死輪迴之「苦」。

只要我們能夠時刻地清醒明白不要去主宰五蘊,亦没有誤以為五蘊為實我的執著,那麼我們便會活得更快樂、更自在。 

試述佛教四聖諦對煩惱的生起與還滅的獨特解釋 (學員: 陳志榮)

四聖諦,是四項聖者所證的真理,即「苦、集、滅、道」,為佛教之基本哲理。

苦聖諦:使人覺悟現實的生命是苦之真理,說明有情生命現象確實是苦迫的。人生有三苦 (苦苦、壞苦、行苦),八苦 (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一切五取蘊苦),無量諸苦,苦是現實宇宙人生的真相。

集聖諦:使人瞭解苦的生起原因之真理,說明苦的主要根源是「渴愛」。人生的痛苦是由於凡夫自身的愚痴無明,和貪欲瞋恚等煩惱的掀動,而去造作種種的不善業,結果才會招集種種的痛苦。

滅聖諦:使人從苦中獲得解脫之真理,說明苦的滅盡,也就是「渴愛的滅盡無餘」。說明涅槃境界才是多苦的人生最理想最究竟的歸宿的真理,因涅槃是常住、安樂、寂靜的境界。

道聖諦:導致苦之止息而達到涅槃之真理,是滅盡苦的方法。說明人要修道才能證得涅槃的真理,道有多種,例如修習八正道。

此四聖諦括盡了世間、出世間的兩重因果。集是因,苦是果,是迷界的因果;道是因,滅是果,是悟界的因果。

    ┌苦 諦(迷的果,即苦果)┐
四 │集 諦(迷的因,即苦因)┘─────世間的因果
聖─┤
諦 │滅 諦(悟的果,即樂果)┐
    └道 諦(悟的因,即樂因)┘─────出世間的因果

十二緣起說,亦是苦與集的系列說明。緣起說苦,集等,都是依緣而才能存在的,發生的。所以可從因緣的改變中,使它消解而達到解脫,就是滅,道二諦。

佛教對人生現象的價值判斷,都認為是「苦」的。而佛教所趣向的人生最高理想,亦以人生苦惱的解脫為主。佛家以四聖諦作為解脫人生苦惱的理想基礎。

眾生因為無明,不了解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有缺陷的,是含藏了敗壞和痛苦的種子。於五蘊身心世界上生起“這是我"、“這是我所"的執著,不斷地追求、維護「一」、「常」的我見,恰好與無常、無我的現實不相容,繼而在「我」、「我所」及感官享受上又生起了渴愛和依戀。由於有渴愛及依戀的煩惱和習慣,便會造出與煩惱相應的行為,招感、繁衍和積集種種業力。有了業力的束縛,我們便無奈地流轉於生死輪迴的苦海。

佛家不獨指示出人生苦惱的現象,更清楚地說明這種現象是可以消除的,當苦的“因”(一切由我想及貪、瞋、癡等根本煩惱造作的業因) 得以息滅,渴愛與煩惱得以斷除,眾生便能從“苦”解脫過來,了斷生死的束縛,從此不再受三界煩惱所支配,得證涅槃寂靜的大解脫。

要解脫人生苦惱的現象,必須修道。我們需要憑藉修行戒定慧三無漏學的力量,淨化身口意三業。小乘學者將三學詳細地分為三十七道品,三十七道品中的賢聖八正道 (即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更是大小乘行者所積極實踐的聖道。

佛陀指出,若眾生不知苦,不知苦的成因,生死苦就相續無了期。明白到一切苦乃惡業所生,眾生要離苦,必須斷除苦因。我們應時刻檢點自己的思想和行為,避免產生邪念及惡行。我們亦應時常抱著“慈、悲、喜、捨”四無量心對待其他眾生。若加上積極行善,廣結善緣,修習五戒,十善,則眾生必得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