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日 星期日

談佛化結婚(作者:果通法師)

  元月十一日報載,又有一對新人,在香港佛教聯合會,以佛教儀式,舉行結婚。佛化結婚,近幾年來已屢見不鮮,但到目前為止仍未能普遍化。我們從信佛的人數和佛化結婚的人數比較,就可以知道,佛教徒佛化結婚的少之又少。結婚是男女雙方面的事,祇要有一方面非佛教徒或對佛教誤解,都不可能使用佛教儀。甚至為遷就對方或環境,跑到外教堂結婚的,也大有人在。試想,一個佛教徒,面對非所信仰的宗教代表宣誓決定自己的終身大事,能不感彆扭嗎?基於這個原因,我們希望佛教界對這件事大力提倡。提倡之道有三:一者廣為宣傳,例如凡擧行佛化結緍的,都通知記者,發表消息登刊照片;二者各道場盡量方便供給舉行婚禮的場地;三者佛聯會應頒訂佛化結婚儀式,此種儀式應不失佛教精神,不違禮俗精神,合乎時代要求。以簡單隆重為原則,印成小冊羅列服飾、程序、方位、內容等,務使人人能懂,人人能行,以免臨時東推西拉,使當事者有受擺佈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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